但是全天下的老闆都是差不多的嘴臉,總是會遇到一些雇主短付薪資、要求員工超時工作、片面增加工作項目、不准請假、威脅解雇等等問題。這時候就該向澳洲平等工作監察署(Fair Work Ombudsman,FWO)提出申訴。
FWO是2010年7月開始,澳洲的公平工作法(Fair Work Act 2009)開始正式執行之後,由Workplace Ombudsman轉型,專門供勞工申訴職場問題的組織。受理申訴案件之後,FWO的調查員會針對申訴案進行調查,若調查屬實,會採取必要的措施保障申訴人權益。
在填寫申訴單之前,建議先寫email/致電至FWO/使用線上諮詢/到FWO辦公室,來了解自己的權益是否真的受損,如果要尋求救濟應該如何進行。
如果是申訴關於薪水的問題,強烈建議先自行使用FWO網站的薪水試算系統pay check plus,算出自己的合法薪資,再進行申訴。一方面是自己心裡有個底,二方面是與FWO和雇主協商時,訴求比較明確。
聯絡FWO的方式有很多種:
寫email給FWO:http://www.fairwork.gov.au/contact-us/email-us/pages/default.aspx
FWO線上諮詢:http://www.fairwork.gov.au/contact-us/live-chat/pages/default.aspx
打電話到FWO:http://www.fairwork.gov.au/contact-us/call-us/pages/default.aspx
親自到FWO辦公室:http://www.fairwork.gov.au/contact-us/visit-us/pages/default.aspx
寄信到FWO:下載申訴表後,列印、輸出、填寫完畢,以傳真、郵寄的方式提出。
email/線上諮詢/打電話其實都是申訴前的諮詢,了解自己的權益以及雇主是否違法。最終,FWO專員還是會要求你填寫申訴表格,這樣FWO才算是正式受理申訴。以下為FWO申訴表(Compliant Form)圖解,感謝好友謝先生協助提供:
1.
第一頁是申訴人的基本資料,以及雇主的基本資料。 |
必須注意的是,要先搞清楚自己到底受僱於誰。有些人來到澳洲打工是派遣工,並非直接受僱於工作場所的雇主。因此派遣工的雇主資料就要填派遣公司,而非要派公司。
怎麼分辨雇主是誰?發薪水給你的那個就是了。薪資單或是勞動契約上面都會有寫。
怎麼分辨雇主是誰?發薪水給你的那個就是了。薪資單或是勞動契約上面都會有寫。
例如說我之前受僱於At Work Personnel,雖然實際上被派遣到南伯斯的地方超市Scutti工作。但在這裡雇主名稱就會是AtWork Personnel,雇主或主管的姓名是At Work Personnel的人。(我其實不知道At Work Personnel的老闆是誰,所以填的是之前與我接洽的接待員。)商業稅號(ABN)在薪資單上面都會有,直接抄上去即可。找不到ABN的話,可以試著用澳洲政府的ABN lookup搜尋引擎。
工作場所的地址則必須填寫實際上班的地址。因此派遣工在這裡就必須填要派單位的地址。以我的例子來說,地址就會是南伯斯的地方超市Scutti,店裡的手機號碼跟email我不清楚,就留白。
2.
第二頁是承繼上頁的雇主郵寄地址(派遣工請填寫派遣公司的地址),以及重
頭戲「申訴內容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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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來說,申訴內容會建議以條列式呈現,比較清楚明瞭。當然如果英文不錯的話,也可以寫寫英文作文來描述申訴內容。但主要還是以簡單清楚為主。
建議內容包括:
1. 年/月/日受僱於誰?受僱身分為何?薪水及計算方式?工作時間?做了多久?工作內容?
2. 雇主是否有提供勞動契約副本?是否有其他不合理要求?
3. 描述你認為的違法事項(時薪、退休金提撥、假日津貼、休假、違法解雇等等)
4. 是否有與雇主自行協商,結果如何?
5. (可寫可不寫)你希望FWO的處理方式
3.
第三頁是授權及簽名,表示你授權FWO聯絡你的雇主,展開調查,然後聲明內 容屬實,未來申訴內容可能作為FWO調查研究之用等等。 |
FWO畢竟是半官方機構,而且其上級單位公平工作委員會(Fair Work Commission)每年都會針對基本薪資、澳洲勞動狀態、行業裁定跟協約做出檢討報告。因此FWO除了主要的功能:接受勞工申訴之外,有一大部分是以研究勞動趨勢為主。因此這些申訴案件將成為FWO研究分析的資料,這頁大概就是說明你的申訴內容將會作為澳洲公平工作委員會(Fair Work Commission)的研究資料使用,而且可能會作為案例公開引用等等。
4.
最後一頁是相當詳盡的申訴流程說明。 |
一般來說申訴會有三個階段:Assisted Voluntary Resolution(協助自主解決問題) 、Further Investigation(進一步調查及調解) 、Enforcement(強制執行)。
Assisted Voluntary Resolution(協助自主解決問題)是FWO專員會協助你與雇主協商,或是由專員主導協商,希望透過這樣的方式解決爭議。如果協商成功,申訴案就此結束。如果協商不成功,則專員會將此申訴案轉給地方專員來進一步調查處理。
Further Investigation(進一步調查及調解)是FWO專員會向你以及雇主索取申訴案件相關的文件及資料,像是薪資單、打卡記錄、與雇主之間的通信、契約等等的都會作為證據使用。地方專員會根據這些資料再進行調解,告知雇主應改善違法情事,如果調解還是失敗或是雇主沒有改善,就會進入最後一個階段。
Enforcement(強制執行)是在FWO已經盡告知義務,要求雇主改善違法事項,雇主卻沒有依照約定改進時,FWO可以進行強制執行。例如說代表勞方提起訴訟,或是其他強制執行的行動。
通常的申訴案好像都是到第二階段就會結束。就是FWO告知雇主必須改善的事項,而雇主也都會說「哦,不好意思,我會改進」,結案。從此天下太平(?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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填完申訴單之後,如果人在Fair Work Ombudsman辦公室,可以直接交由辦公室的人員受理,或是使用FWO提供的預付郵資信封,郵寄到FWO辦公室。受理時間大概是兩個禮拜(或以上),確定申訴案受理之後,會有專員致電給你,向你確認申訴內容,並且詢問補足資訊不足的部份。接下來大冒險就開始了。如果平常白天不方便接電話的話,也可以向專員要求以email聯繫。
就我自己的經驗來說,向FWO申訴還蠻有用的。至少該是你的就會是你的,欠薪總是會拿回來。但是在這麼和平的申訴機制之下,老闆會不會被懲罰倒是很難說。
FWO通常不會主動調查某一間特定的公司行號,所以即使我告知專員說,我手邊有同樣在At Work Personnel底下工作的同事薪資單,也足以證明這些同事都跟我一樣遭到欠薪,FWO還是毫無作為。FWO的專員告訴我,他們都是接到申訴案才會進行調查,因此那些沒有前來申訴的人,FWO並不會有其他行動。一般來說,只有在該公司有「不合理」數量的申訴時,FWO才有「可能」主動調查該公司。
那麼,至少不要讓自己的權益睡著了吧。到FWO申訴,讓雇主知道,該付的錢就是得付,該給的權益就是要有,不該因為我們是背包客而少給。
向FWO申訴不只是為自己爭權益,同時也為同事、為之後受僱的員工創造一個更好的工作環境。